染料廢水用水處理活性炭對亞甲藍和四氯化碳的有用吸附孔存在的局
染料廢水用水處理活性炭對亞甲藍和四氯化碳的有用吸附孔存在的局限性。
水處理活性炭對染料廢水有良好的脫色效果.酸性品紅廢水的脫色容易,堿性品紅廢水次之,活性黑廢水難.染料廢水的脫色率隨溫度的升高而增加,pH值對染料廢水的脫色效果沒有太大的影響。在佳的吸附工藝條件下,酸性品紅、堿性品紅和活性黑B 133染料廢水的脫色率均超過97%,出水的色度稀釋倍數(shù)不大于50倍,COD小于50mg/L,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準。考慮到分離出的水處理活性炭仍具有部分吸附能力,而且活性炭價格貴。因此,可以利用這些活性炭處理染料廢水使其達到較低的中間濃度,然后再用新的活性炭使處于中間濃度的染料廢水達到排放標準,以便減小成本。含有芳香化合物等有毒難降解污染物的廢水,因其結構穩(wěn)定,可生化性差,常規(guī)處理方法難以致效,成為當前我國水處理領域重點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高級氧化技術和水處理活性炭吸附則是研究較為廣泛的兩種處理方法。
在水處理活性炭出產(chǎn)中,我們常經(jīng)過測試產(chǎn)物對碘和亞甲藍的吸附值來評價該產(chǎn)物的液相吸附才能;經(jīng)過測試產(chǎn)物對四氯化碳(或苯)蒸氣的吸附率來評價該產(chǎn)物的氣相吸附才能。
前面已提到,水處理活性炭對特定吸附質的小有用吸附孔徑與該吸附質的臨界分子直徑相當。有用吸附孔徑的上限值若何確定?已有文獻(4)指出,特定吸附質在活性炭孔隙中的大吸持量等于該吸附質在有用吸附孔隙中的充填體積,亦即等于有用吸附孔的累積微分孔容值。故可以為:
(△V2-△V1)/△V1=(α2-α1)/α1即有:△V2/△V1=α2/α1
個中α1和α2辨別為深度活化前后吸附質在活性炭中的吸附量。
依據(jù)上述推論,可采用如下辦法確定水處理活性炭對某吸附質的有用吸附孔的孔徑上限:查找該吸附質的臨界分子直徑數(shù)據(jù),確定有用吸附孔的孔徑下限;從該下限值所對應的DFT圖微分孔容積峰開端,逐峰累積峰面積并換算成△V1和△V2,當△V2/△V1比值與α2/α1比值相那時,△V1和△V2所對應的孔徑即為有用吸附孔的孔徑上限值。
關于亞甲藍的臨界分子直徑,陳水挾等(5)研討活性炭纖維對水中染料分子的吸附行為時曾系統(tǒng)查閱文獻中關于亞甲藍的分子尺寸數(shù)據(jù)。Hypechem電腦軟件系統(tǒng)供應的亞甲藍分子尺寸為1.44×0.60×0.18nm,復旦大學1979年版《物理化學實行(上)》提出亞甲藍分子在水溶液中實踐長寬徑為1.76×0.76nm。依據(jù)陳等人的嚴厲測試,以為亞甲藍分子臨界直徑應為1.05nm,此數(shù)據(jù)我們以為是可托的。
四氯化碳是扁球形分子,其臨界分子直徑有兩種說法,較早文獻(6)中報道的數(shù)據(jù)是0.69nm,近期文獻(7)報道的數(shù)據(jù)是0.60nm,因為兩個數(shù)據(jù)相距近20年,我們以為用現(xiàn)代儀器剖析得出的后者數(shù)據(jù)是可托的。苯的分子尺寸是0.37×0.68nm,臨界分子直徑亦為0.60nm,且活性炭對苯的吸附率與對四氯化碳吸附率之間具有不變的相關關系(4),故獲得活性炭對四氯化碳的有用吸附孔局限時,苯吸附的響應數(shù)據(jù)亦即取得。
水處理活性炭碘的臨界分子直徑為0.43nm(6),更近日期的文獻中尚無更新的報道數(shù)據(jù),本文中仍延用這一數(shù)據(jù)。因DFT圖未能描繪孔徑0.5nm以下的孔隙孔容,故以0.50nm作為測算的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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