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工業木質活性炭生產工藝過程與質量標準
鄭州椰島成品工業木質活性炭生產工藝過程與質量標準概述。
木屑制活性炭
活性炭是極有價值的吸收材料,廣泛應用于工業脫色等。用木屑制活性炭的基本原料如下:木屑——細度均勻,以針葉樹木屑為佳,含水量低于30%,無腐爛現象,不含泥沙、金屬屑等雜質,氧化鋅——濃度96-98%,潔白無吸水潮解性的粉末;鹽酸——工業純。
一、工藝過程
1.木屑的處理:將木屑過篩,使木塊木花及金屬雜質分離,然后曬干,以含水量30%為標準。
每75千克木屑拌以濃度50波美度的氯化鋅溶液225千克,5小時后翻拌1次,靜置10小時方可進行炭化。
2.炭化:將靜置10小時以上的處理木屑加入開口平底炭化爐內,加熱進行炭化并不斷攪拌(不可使爐底木屑結成厚塊),約1小時候,木屑全部變黑(溫度300-400℃,炭化完畢應盡快加入活化爐內,以免吸收水分在高溫時發生熾燃。
3.活化:將炭化屑平置于高溫活化爐(爐溫700℃以上)中,每15分鐘須均勻翻拌一次。待活化爐內的炭全部為褐色(溫度650-700℃約2小時)時,活化才完成。
活化完成后,推入儲室待溫度降低后取出。翻拌及出爐時,須動作迅速以減少炭在高溫時與空氣接觸時間,這樣既能避免熾燃、保持爐溫,又能減少ZnCL2逸散。
4.氯化鋅回收:將完成活化的炭,加入洗滌器內,以25-30波美度氯化鋅溶液淋洗,洗得的50波美度氯化鋅溶液留作下次處理木屑用。再用低濃度氯化鋅溶液繼續淋洗,至洗液為1波美度時,回收工作完成。
5.漂洗:將回收氯化鋅后的炭放入缸內,加入鹽酸3%(相對干燥炭重量),加水,用水蒸氣沖熱。洗液供回收氯化鋅用。繼續用清水漂洗,直到漂液內加入碳酸鈉試液無白色沉淀即可。
6.離心脫水、干燥、粉碎、包裝:將漂洗好的炭用離心機甩干(含水量為30%),不可過干,以免熾燃或飛揚。
將炒干炭送進烘箱(溫度不超過120℃)內進行干燥,至含水量約5%時為止。干燥過程中須時加拌動。再把干燥炭小心放入球磨機內,再放入同重量的磁球,關緊機蓋予以球磨,細度為120目。后取出,放入襯防潮紙袋的木桶內包裝。
二、產品質量標準
1.脫色能力:0.2克炭加60毫升亞甲基藍溶液,振動15分鐘,濾液無色。
2.末炭化物:0.25克炭加1MNaOH溶液10毫升,煮沸,濾液為無色。
3.水分:1克炭于120℃下干燥4小時,失重不超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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