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用活性炭使用條件隨實際情況確定
2012-06-11 10:26 來源:未知
藥廠用活性炭在制藥工業的應用相當廣泛,無論是化學合成藥、生物制劑、維生素、激素還是針劑、大輸液等都可找到它的存在,而且活性炭還參透到醫療制品或直接用于醫療藥品。
化學合成藥典型的例子是乙酰氨基苯酚(商品藥名撲熱息痛),這種藥在我國產量很大,每年藥消耗幾千噸粉狀活性炭。合成撲熱息痛是從對硝基苯酚開始,經還原成對氨基苯酚,以乙酸酰化成乙酸氨基苯酚。合成生成的撲熱息痛粗品是暗灰色的,必須再溶于水經活性炭脫色后重結晶。脫色時要加粗品質量5%~10%的活性炭,大多數液相脫色時,活性炭加量一般都不超過3%。
化學合成藥的種類很多,脫色功能也不盡相同,有的是合成終產物的粗品精制,有的是合成原料單體的精制,無論何種情況,活性炭的使用條件都應根據實際情況在實驗室確定。若脫色對象的有效成分價格昂貴,則更應考慮有效成分被炭吸附帶走,因此,炭的選擇更顯重要,因為質優適用的炭可減少投炭量,這不但降低精制成本,更可減少有效成分因吸留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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